近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玻璃”,证券代码:)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洛阳玻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嘉源担任本项目的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洛阳玻璃为大型央企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下属的A+H两地上市的股份公司,洛阳玻璃自成立以来专注玻璃制造产业,是新玻璃领域业务规模和质量领先的上市公司,曾先后荣获“金质发明奖”、“全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驰名商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在国际、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当前,在中国建材集团整体战略引领下,洛阳玻璃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布局,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成为具有强大市场辐射能力和解决方案的新型专用功能性玻璃制造商。
洛阳玻璃本次拟通过询价方式发行A股股票,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浮法玻璃生产和销售行业的领先地位,强化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及市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嘉源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包括高级合伙人任保华律师,资深律师黄宇聪律师,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为孙小燕律师、李陆欣律师、王靖雯律师、宋奕南律师等。
主办合伙人
任保华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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